各藥品生產與配送企業:
根據我院診療需要,經醫院研究決定將于近日開始第二次接收擬更換生產企業藥品資料的申報工作,現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此次新藥資料申報范圍如下(以下原則須同時滿足):
(一)屬于四川醫保公共服務“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統”平臺掛網藥品;
(二)屬于《擬更換品種申報目錄》(附件1)包含品種;
二、此次資料申報原則如下:
(一)為保證藥品申報工作有序開展,各藥品配送企業只能委托一人負責該公司所有品種申報,若同一公司出現多人申報,經核查無誤后,該公司所有申報視為無效申報;
(二)若同一生產廠家同一品種出現2家或2家以上藥品配送企業提交生產企業授權委托書的,經核查無誤后,該品規該廠家申報視為無效資料;
(三)生產企業所委托的藥品配送企業應在四川醫保公共服務“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統”已確認配送關系。
(四)各申報單位請按《藥品引進申報資料目錄》(附件2)要求,按順序排列紙質版申報資料;同時,真實、準確、規范填寫如下資料:《藥品申報信息表》(附件3)、《藥品申報承諾書》(附件4)、《廉潔準入承諾書》(附件5)、《質量保證承諾書》(附件6)、《藥品生產企業品種授權委托書》(附件7)、《藥品配送公司法人授權書》(附件8)、《“兩票制”承諾書》(附件9)、《藥品價格申報表》(附件10);
(五)配送企業需提供按照全省最低價給我院供貨承諾書及至少保證半年不漲價供貨的承諾書,并加蓋公章;
(六)所有資料須真實有效,并按照附件2要求順序排列,統一用A4紙備齊,加蓋單位鮮章(含騎縫章),用資料袋密封(密封處加蓋騎縫章),資料袋封面粘貼申報資料目錄,否則一律按照“無效資料”處理。
(七)若資料不全或信息填寫錯誤的,不接受更正,視為“無效資料”;涉及弄虛作假的,后果自負;
(八) 申報資料報送時間:2023年10月24日(9:00-12:00)前;
(九)申報資料收集地點:行政二樓藥劑科(成都市萬春路140號);
(十)聯系方式:劉老師 15928662912
(十一)各藥品生產及配送企業不得違規與相關人員及臨床科室聯系,違者終止其品種申報資格;
(十二)此次藥品資料供調研使用,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咨詢。如有需要,以另行通知為準,有關材料恕不退還。
(十三)特別說明:
因近期四川省藥械集中采購及醫藥價格監管平臺實施藥品價格聯動掛網政策,預計本次部分比選藥品會發生掛網變化(撤網、價格、劑型、規格、廠家等信息)。醫院最終將以四川省藥械集中采購及醫藥價格監管平臺中“價格聯動/備案專區”為準進行調整。
三、公告時間:2023年10月18日-2023年10月24日
特此公告,敬請配合!
成都市溫江區婦幼保健院
2023年10月18日